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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2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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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特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我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下设相应工作组。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我院各学科、专业相关复试分数线,并采取差额复试。达到我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将根据《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在复试名单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申请调剂至我校接受调剂学科的普通计划录取的,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我院拟于2023年4月1日组织考生进行现场报到,4月2日进行复试,考生最终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电子邮箱与手机等通讯工具。复试形式为现场面试,地点在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法商北楼二楼。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我院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复试考生在2023年3月24日之前,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2022年10月现场(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考非全日制党务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

(4)考生另可上传补充材料,如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

(5)其他需向学校提供的说明或证明。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将主要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复试的外语语种与考生初试语种一致。对初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我院还将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如下:

报考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的考生,复试时,综合能力考核满分400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报考我院非全日制党务管理的考生,复试时,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80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60分,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满分60分。

2.复试过程中还将组织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学科,复试成绩总分为500分,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学科,复试总分为300分,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不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不含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考生)的复试按照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5.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组织复试。

七、调剂复试

我院非全日制党务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将有部分调剂名额,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另行提前公布,后续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的通知》。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0.4)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进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考生,复试合格即拟录取。

4.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公布。

考生可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将由我院组织签订《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并依规严格审核考生定向就业合同。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3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我院复试录取工作业务和监督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方式,李老师,电话:021-54344930  电子信箱:lslmzh@163.com

监督联系方式,崔老师,电话:021-54836496  电子信箱:hycui@ee.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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