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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考研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19/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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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华东师大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以下信息来源于华东师大研究生招生网 ----------------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和《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室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我院/室成立以研究生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制定我院/室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实施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实践能力的考核。

 

三、复试名单确定

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院/室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我院/室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达到我院/室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四、复试时间、地点

我院/室一志愿复试时间初步为320-22日,报到地点为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河口海岸大楼A421,具体复试日程详见邮件。

 

五、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复试前请考生到我院/室报到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留存):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2、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初试准考证(如丢失请于31-430日登录中国研招网系统打印);

4、现场确认时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7、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

六、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根据学校要求,2019年我院室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闭卷测试。

2.英语听力、口语、翻译测试:

翻译部分为笔试,不可携带翻译工具,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40分。

听力、口语测试为面试,考试时间每人5分钟,听力、口语满分各30分。

英语测试满分总计100分。

3.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等。考核形式为面试,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

4.品德修养考核:

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重点考核。并在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心理健康、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综合素质方面给予关注。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2+综合面试成绩×2+外语测试成绩(即复试满分为200+200+100=500)。专业课考试、外语测试、综合面试单项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

 

七、调剂复试

参考《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的通知》及我院调剂复试通知。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我校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0.4)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调剂考生以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我院/室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复试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行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调档函和政审表。

 

九、招生体检及其它

相关信息参照《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十、信息公开

我校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研招办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我校拟录取考生名单统一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我院/室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河口海岸大楼A421

电话:021-54836042

邮箱:cjin@sklec.ecnu.edu.cn

联系人:金老师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21-54344721,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1-54344605,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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